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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         ★★★【字体:
发展党员工作程序流程图
作者:局办公室    文章来源:局办公室    点击数:974    更新时间:2015-10-12

1、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

申请人

本人自愿向党组织得出申请;对团支部推荐的入党对象和未提出入党申请,但政治素质好,有培养前途的生产、工作骨干,应吸收他们参加一些党的活动,使其逐步提高认识,自愿提出入党申请。

2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

党 支 部

对已向党组织提出申请,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志,要经党小组提名,党支部讨论,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,填写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,并确定1至2名正式党员为培养联系人。

3、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、教育和考察

党 支 部

入党积极分子每季度向党支部书面汇报一次思想认识和表现情况,培养联系人每季度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,填写到《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表》上,并由党小组、党支部签署意见。

4、确定发展对象

党 支 部

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,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、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召开支委或支部大会讨论,将入党积极分子确定为发展对象。

5、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

党 支 部

通过同本人谈话、查阅有关档案材料、找有人单位和人员了解、必要的函调和外调等形式,对发展对象的历史和现实表现、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进行政治审查,形成综合政审材料。

6、入党前短期集中培训

基层党委

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,时间5-7天(或不少于40个学时),主要学习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、《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》及中组部组织局编写的《入党教材》。

7、预           审

党委组织部门

审查培养、考察和政审材料是否齐全,符合要求的,下发《入党志愿书》,并由入党介绍人指导填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8、公          示 

党支部

对经党支部考察培养,各方面条件基本成熟,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。公示内容主要是:基本情况、申请入党时间、列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、列为发展对象时间及培养联系人、培养考察情况、政治历史表现,举报受理机构的办公地点、通信地址、联系电话以及其他需要公示的内容。一般在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接收发展对象为预备党员之前1个月内进行。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。

9、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

党 支 部

申请人宣读《入党志愿书》;入党介绍人介绍情况并发表意见;支委会发表意见;大会讨论并表决,同意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半数方可通过。

10、组织员谈话 

组织员

在党委审批前,组织员要审查入党申请人的《入党志愿书》及相关材料,并同申请人谈话,了解其入党动机和思想情况,并把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填写在《入党志愿书》上。

11、审批预备党员

基层党委

对党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,党委要集体审批,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的,由党委书记签名,加盖党委印章;若有问题需调查,时间超过六个月未批,退回支部审议,重写《入党志愿书》。

12、预备党员入党宣誓

党委(党支部)

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宣誓,宣誓仪式一般由党委或党支部(总支)组织,上级党组织应派人参加宣誓仪式。

 

13、对预备党员的继续教育和考察

党 支 部

党组织要通过听取本人汇报、个别谈心、集中培训等方式,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。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,发展问题及时同本人谈话。

14、预备党员转正

党 支 部

预备期将满,预备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正式转正申请;党小组提出对预备党员表现情况及能否按期转正的意见;在听取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,及时召开支委会进行讨论;支部大会讨论、表决通过;报上级党委审批。

15、转正审批

党   委

党委对党支部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,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,审批结果及时通知党支部。

 



文章录入:周周    责任编辑:周美娟 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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